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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志愿28日起填报截至30日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维生素C 发布时间:2007-06-28
 高招志愿今起填报,填报志愿的时间截至6月30日。我省考生如何填报志愿,可以给自己“加分”呢?记者对今年高招政策中一些特殊的加分或照顾政策进行整理。
  教师子女报考师范院校,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适用考生对象:各类国民教育系列(不含党校、军队院校)的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行学历教育的学校(含学前教育)的教师(含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子女;省优秀教育世家的教师子女或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学、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的专职教职员工(含在农村离退休的公办教职员工和民办教师)的子女。

  说明:教师子女报考师范院校志愿要享受该项照顾,考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师范类专业。如果在本一填报师范院校的非师范专业,是无法享受上述照顾的。当然,上述照顾政策仅适用于填报在闽高校的教师子女。

  报考农林院校农林类专业,享受20分加分

  适用考生对象:填报在闽高校的考生。

  说明: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高等院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享受20分加分,由学校择优录取。

  该项政策仅适用于填报在闽高校的考生,且一定要在第一志愿的第一专业报考上述专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往年报考福建农林大学的考生大大超过招生数,在这种情况下,该政策意义不大。

  报考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有加分

  适用考生对象:填报在闽高校的考生。

  说明:除本科第三批外,其他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在参考志愿第一栏填报的,在该校录取调剂第一次投档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并优先投档。也就是说,有些民办本科院校(例如仰恩大学)和公办高校的独立学院在本二批招生,那么考生在第一志愿填报这些院校,可享受上述加分照顾。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由于福建省将民办本科院校和公办高校的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归到本三批,在这个批次填报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就不享受加分政策。

  农村卫技人员子女报考省属医学院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适用考生对象:中级以上职称、累计在乡(镇)以下卫生院工作10年以上的卫技人员子女。

  说明:第一志愿报考我省省属医学院校的农村卫技人员子女,在同等条件下,学校予以优先录取。该项政策仅适用于填报在闽高校的考生。

  侨台子女享受20分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适用考生对象: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说明:该政策适用全部招生院校和上述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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