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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合作开发建设莆田核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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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湄洲日报 作者:维生素C 发布时间:200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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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莆田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在福州正式签订《合作开发建设福建莆田核电项目协议》,三方将分别出资50%、40%和10%参与莆田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前期工作正有序进行。
核电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能源,核电站是利用原子核内部蕴藏的能量大规模生产电力的发电站。根据我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要形成运行4000万千瓦,在建1800万千瓦的规模,占同期全国电力装机的4%以上。也就意味着在未来14年内,要新建100万千瓦核电站40座左右。目前我省宁德、福清核电项目均已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各项前期工作,而我市去年就积极开展核电前期工作。
据介绍,一段时间来,各级核电专家多次来我市实地查勘,挑选莆田核电站的最佳场址。
目前,合作三方将在我市设立筹建处,共同推进莆田核电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动工建设。在我市境内开发建设核电,将有利于优化福建能源结构,发挥莆田电网枢纽效应,进一步推进我省核电发展,减轻运输压力,满足海峡西岸建设对电力的需求。核电项目落户我市,巨大的投资必将拉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并对我市的临海工业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记者 朱秀兰 通讯员 刘笃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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