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着手开展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并将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范围扩大到县级市。 据悉,2005年,全省8类月最低工资标准压缩为6类,其中月标准最高650元,最低400元,是我省历年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最大的一年,同年,还首次颁布了设区市所在地非全日制小时工资最低标准,有效保障了低收入劳动者的权益。考虑到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仍然偏低,劳动部门将推进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建设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建设,以指导企业合理提高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