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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运价格11月20日起联动
来源:海都资讯网 作者:海峡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7-11-17
本报记者 王烽 郑彦  通讯员 张增田

    本报讯 20日起,全省公路汽车旅客运输,在现行票价基础上每人加收燃油附加0.01元/公里。允许各地采取调整的士运价、起步价或加收燃油附加的方式,疏导油价调整的影响;城市公交价格不动,仍按现行票价执行。省物价局昨日表示,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省交通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11月20日起实施油运价格联动措施。

    据悉,本月1日起,国内汽油、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了500元。公路客运、出租车、公交、铁路、水运等行业受到影响。

    通知指出,对成品油提价给交通运输业带来的成本压力,全省公路汽车旅客运输(不含农村客运价格、城市公交客运价格)在现行票价基础上每人加收燃油附加0.01元/公里,现行汽车旅客运输基本运价率和各车型运价率不变。根据以上加价标准,各市、县价格和交通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所辖地区运输经营企业抓紧测算各不同客运线路加收燃油附加的具体标准,并做好各运行线路票价的衔接工作。

    通知称,允许各地采取调整的士运价、起步价或加收燃油附加的方式,积极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影响。各地要将调整情况同时抄报省政府及省价格、交通主管部门。采取调整的士运价或起步价的,应按照调整价格的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的士运价一时无法调整或调整难以到位的,市、县政府要研究增加临时补贴办法,以稳定的士行业。

    根据通知,全省农村公路汽车旅客运输(即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价格不动,仍按现行票价执行。增加的油价支出继续由中央财政给予补贴,市、县政府要抓紧落实补贴措施,尽快将补贴资金兑现到位,以稳定农村客运市场和城市公交市场。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督查,防止超标准加价和搭车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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