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四川女孩小琳(化名),在打工期间认识了朋友黄某。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朋友会“密谋”强奸她。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1月11日晚9点左右,赢某与黄某就商量着要强奸小琳。随后,黄某便打电话给小琳,说是朋友过生日,让小琳一起来。 在泉州清源环山社区一个饭店内,赢某和黄某等5个男子(另案处理)一起喝酒吃饭。到了第二天凌晨,小琳被带回到赢某的租住处,在这里,赢某等人凶相毕露,4人先后对小琳实施了强奸。 事后,小琳在亲友的陪同下报了警。日前,强奸犯赢某被法院一审判了11年;其余嫌犯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