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7月至10月间,李某随父母到闽侯某镇一山村打工,与租住房边上的12岁幼女陈某,从认识逐步发展到热恋。在此期间,李某在明知陈某还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多次在其暂住处与陈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陈某怀孕。昨日,闽侯县检察院以强奸罪起诉了17岁的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