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林金荣 王泉源 本报记者 陈东升
本报讯 妻子拒绝与丈夫发生性关系,丈夫恼羞成怒,绑住妻子的双手,用缝衣针在其脸上扎了100多针。日前,南平籍男子赵某因故意伤害,被泉州东湖派出所处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据丰泽警方介绍,3月5日上午11时许,东湖派出所接到女子朱某的求救电话。在报警地点湖心街一家诊所,派出所民警看到朱某的脸上布满密密麻麻的针孔,犹如蜂巢一般。朱某对民警说,她脸上的伤都是丈夫赵某用针扎的。随后朱某带着民警来到位于东湖社区水氵祭的租房内,将正躺在床上看电视的赵某抓获。 朱某,27岁,泉港人。她介绍,3月5日凌晨2时许,丈夫赵某欲与她发生性关系,因自己心情不好,拒绝了他,于是双方发生争吵。没想到赵某却因此恼羞成怒,用长裤绑住她的双手,要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但她依旧挣扎反抗。“你不对我好,我也不让你好过!”失去理智的赵某说完这句话后,便顺手从床边拿起一根缝衣针,在她脸上连续扎了100多针。 朱某还告诉警方,赵某在扎完后,还不许她离开房间,直到第二天早上,她的父母刚好来泉州市区,她趁赵某去接他们的时候,才离开租房跑到两公里外的一家诊所治疗,并报了警。 经审讯,赵某对用针扎妻子的行为供认不讳。赵某称,2002年,他到晋江打工认识了朱某,两人很快便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搬至泉州市区居住,他开摩的载客赚钱,妻子朱某则在娱乐场所工作。因妻子常常要午夜之后才回家,两人经常吵架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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