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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保障性商品住房政策
2008-08-14 来源: 海峡都市报 点击: 进入论坛参与讨论
       记者昨天从厦门市委宣传部举行的新闻协调会上获悉,厦门市委市政府决定出台面向非低收入无住房家庭的保障性商品住房政策。根据这项新政策,保障性商品房不设收入和资产限制,保障对象为非低收入群体和公务人员,初定岛内售价每平方米7000元以内、岛外5000元以内。(郑友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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