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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打工男爱上女老板 屡拒绝痛下杀手
2008-09-05 来源: 福州日报 点击: 进入论坛参与讨论

  云南来长乐打工的青年李某洪,爱上了大他13岁的女老板林某某。2年的感情纠葛后,林某某要离开李某洪,不料李某洪拒绝分手并欲将其掐死。日前,长乐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批捕了李某洪。
  2006年7月,长乐一食品厂老板林某某在福州劳务市场招工,聘用了云南镇雄人李某洪。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李某洪和林某某暗生情愫。随后,年仅20岁的李某洪与比他大13岁的林某某成了情人。
  今年5月份,2人的暧昧关系被林某某的丈夫发现。在巨大的压力下,林某某将李某洪辞退。但是不甘心的李某洪留在了福州,期间2人继续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不过此时,林某某已经觉得不能继续和李某洪纠缠下去,于是提出分手,但遭到了李某洪的反对。
  8月16日,李某洪与林某某约定当晚21时见面。见面时,林某某再次表示要分手,但李某洪依然拒绝分手。22时,林某某要离开,2人发生了争执,李某洪将林某某按倒在地并死死掐住她的脖子。后来林某某不能动了,李某洪以为林某某已死,就把林某某拖到附近一水沟后逃离现场。当晚12时左右,林某某苏醒过来后,被紧急送往长乐医院治疗(经鉴定为轻伤)。而逃到福州盖山一老乡暂住处的李某洪,在老乡的劝说下,当晚向警方自首。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李毅 李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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